针对台大社科院长苏宏达要求校方公开林智坚、郑文灿、陈明通三份审定审议报告书全文,台大表示,依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十一点第一项规定,学术伦理案件之评审过程、审查人及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应予保密;受理检举、参与审议程序之人员就所接触之资讯,应予保密,因此无法提供学伦案件审定资料。

台大说,关于国发所教授陈明通指导不周的硕士论文抄袭乙案,均已撤销学位在案,被撤销学位论文者未再进行救济程序,故论文撤销,已告确定,并无争议。学校也引以为戒,订出相关办法,避免学伦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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