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夫长期在国外工作,去年替妻子检查行车纪录器录制功能时,意外发现妻子竟与一名男子交往,经常利用不接送小孩或请特休假之际前往汽车旅馆幽会,让他愤而控告妻子求偿抚慰金。台中地院审结,判女方须赔偿12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夫主张,与女子小花(化名)结婚10余年,家庭所有支出由他负担,但小花自从产子后,就拒绝与他同房也拒绝发生亲密行为,后来因为他在国外工作,约2019年间发现小花行迹诡异。
人夫说,2022年10月间他替小花检查行车纪录器录制功能是否正常,意外发现小花与一名男子交往,小花则利用不需接送小孩或请特休假之际,数度与该男一同进出汽车旅馆,认为婚姻已遭小花严重破坏,故依法向小花求偿抚慰金100万元。
对此,小花辩称,是丈夫先以小孩太吵影响睡眠要求分房,后来又以长期服用药物为由,不愿与她发生性关系,但丈夫却在越南工作时,频繁进出声色场所,她不愿小孩面对父母离异才隐忍至今。
至于与男子进出汽车旅馆,小花表示,她婚后多年未入职场,因缘际会认识该名男子,凑巧她对于该男拥有的咖啡专业知识有兴趣,2人才会相约汽车旅馆学泡咖啡,彼此间并无发生逾越男女分际的事情,希望法院能驳回请求。
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小花与男子的对话纪录,发现内容提及「今天应该里外都吃饱了」、「我好饱、讲得好妙喔、里外都吃饱了吧!」、「是很痒,刚刚很痒」等语,客观上可认定对话逾越普通异性友人间的正常社交,小花确实有与男子不当交往,酌情后判小花须赔偿12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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