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姓男子到高市某酒店消费,竟在包厢内当着杨姓酒店妹的面、直接性侵酒店妹小琪(化名),小琪事后报警提告。法官传唤杨女出庭作证,杨女不顾姊妹情谊,谎称小琪「胸口被留一个草莓、怕回家被男朋友打才报警」,还强调小琪当时「没有哭」,高雄地院法官不採信杨女说词,依偽证罪判4月,可上诉。
郝男早期曾是该酒店的干部,2019年11月25日深夜11点回到老东家消费,点了杨女和小琪坐台。酒过三巡,郝男竟直接扑向小琪,直接在包厢内性侵得逞。当时杨女就在一旁,碍于郝男曾是她们的主管,根本不敢声张,事后小琪在男友陪伴下报警逮人。
该案一审时,郝男拜托杨女出庭替他作证,杨女为了帮郝男脱罪,竟当庭谎称「小琪说她胸口被留一个草莓,怕回家被男朋友看到、会被打,所以才骗男朋友自己被性侵,男朋友才报警」。
检方当时质疑杨女说谎,还问「她的草莓是被何人用的?如何用的?」,杨女答「她没有说怎么用的,直接跟我说她这边(手指胸口)有草莓」,杨女还强调小琪当时相当冷静,没有哭,还一直问她怎么办。
检方再追问杨女,郝男是否是该店的常客?此时杨女面露心虚、看向郝男和他的律师,强调郝男「只来两次」而已。检方又问杨女「谁要求妳出庭作证?」,郝男的律师立刻对杨女比手势、暗示是自己要求的,但杨女仍强调没有任何人要求。
「妳为何一直看律师?」审判长也发觉有异,质问杨女,杨女才说漏嘴,表示郝男的律师已事先与她「沟通」过。法官最后不採信杨女说词,判郝男4年6月,杨女则被依偽证罪起诉。上诉至二审,郝男愿意赔偿小琪50万元,仍遭判3年2月定谳。
开庭时杨女的律师不断替杨女争取缓刑,强调她并没有前科,也已坦承犯行,事后愿意向杨女道歉并离职,但法官认为,杨女无视同事所受的创伤,以虚偽证述的方式阻碍司法调查,增加同事正义伸张的困难,最后仍依偽证罪判4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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