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男子陈志明在新北市新店区从事改枪工作,因染有渐冻症来日无多号称「不要命」,今年5月才与警方发生枪战还被击中腹部,警方28日将他逮捕后,检方声请羁押,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裁定将陈男羁押。

法官认为陈男经讯问后,坦承犯行,依卷内证人证述、搜索扣押笔录、扣案枪枝性能检视报告表及扣案非制式手枪、子弹及其他事证,足认他涉犯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未经取可持有衝锋枪、非制式手枪及子弹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指出,陈男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脱免罪责不甘受罚乃基本人性,且他居无定所,于查获时正准备搬家,又另案遭通缉,足认他有逃亡之事实,他已有多件枪炮前案,本案又遭查获持有枪炮,有事实足认有反覆实施同一犯罪之虞。

陈男身上虽有伤病,但他20202年迄今仍犯下多起案件,且于本案遭警查获时,尚有企图脱逃之举,足见他所述疾病尚非有立即生命危险,可由看守所内医护人员追踪病情,亦可戒护就医,裁定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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