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负担新制7月1日起上路,民眾前往大医院看病拿药,至多得附上300元药品部分负担。挂急诊者,在大医院将收750元,在区域医院收400元,诊所则维持不变。在新制上路首日,健保署长石崇良率队至北市联医、马偕医院视察,实地了解民眾感受,而健保署各区业务组也派员协同院所宣导,强化民眾谘询管道。
卫福部上月底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对象门诊药品、急诊应自行负担之费用」,宣布部分负担新制将在7月1日起生效。根据卫福部规划,第1阶段新制实施范围为药品及急诊部分负担,检验检查不包含在内。
新制上路前,健保署于今年5月初针对进行网路民调,结果显示,66.1%的民眾知道健保署推动「调整健保部分负担」,交叉分析显示,年龄越高者知晓度越高,其中60岁以上民眾知晓度达77%;调查结果亦显示,有70.7%民眾支持调整「门诊药品」部分负担收费机制,68.9%民眾支持调整「急诊」部分负担收费机制。
根据卫福部规划,7月1日起,药品部分负担仍然维持100元以下免收,民眾在诊所、地区医院领药的部分负担上限不变,仍维持至多200元,但在区域医院、医学中心,上限则改为300元。慢性病连续处方笺方面,诊所维持免收,其余首次比照药品部分负担收取,第2、3次则免收。
前往急诊就医者,诊所、地区医院的部分负担仍然维持150元,但区域医院调整为400元、医学中心调整为750元,取消依检伤分类收费。低收入户、重大伤病者,仍然维持免部分负担,而中低收入户、身心障碍者适用新制,但赴医学中心挂急诊,只需收取550元,在区域医院则收取300元部分负担。
由于新制上路初期可能有部分民眾在就医时才知道相关收费调整,为让民眾更快熟悉了解新制措施,石署长指示全力加强各式大眾传媒让民眾了解,健保署各区业务组也透过在地化通路宣导,并积极协同各级医疗院所,于民眾就医时,即刻提供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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