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通过「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提出两大变革,包括非自住税率最高达4.8%以及「县市归户」改为「全国总归户」,让持有各地房产的囤房者无法规避税负,同时也有条件调降持有单一自住户税率。

影响36万户民眾的囤房税2.0方案,6大关键问答整理一次看。

问:什么是囤房税2.0?何时实施?

答:现行房屋税率课徵採「自住房屋」及「非自住房屋」不同税率,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实际居住的自住房屋,税率为1.2%,但全国仅限3户;3户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税率(也就是持有第4户以上的房屋),税率则为1.5%至3.6%,并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订定固定税率或根据囤房数订定差别税率。

这次财政部提出的囤房税2.0,则将非自住税率(囤房税率)范围调整为2%至4.8%,并将现行的「县市归户」改为「全国总归户」,让分散囤房者无法规避赋税,若修法过程顺利,预计113年7月实施新制,114年5月正式开徵。

问:囤房税2.0适用范围?

答:过去囤房税率视地方各自需求,「可」订定差别税率,也就是各地县市自行决定是否订定差别税率,未来则为「应」订定差别税率,等同全国各县市都须推动囤房税率,范围调整为2%至4.8%之间。

问:囤房税2.0打击囤房,未囤房者有优惠吗?

答:方案规划,特定住家用房屋适用较轻税率,自住部分,全国单一自住房屋在「一定金额」以下,税率将从现行的1.2调降为1%,但豪宅除外,财政部估约有328万户房屋受益减轻税负约24.35亿元。

至于「一定金额」门槛,财政部将授权地方县市政府因地制宜订定。

问:继承房产者,是否会因囤房税2.0缴重税?

答:财政部说明,继承取得共有房屋者,适用税率为1.5%至2.4%,而非2%至4.8%。

问:持有多笔房产者,该怎么降低囤房税?

答:为鼓励释出房屋、降低閒置空屋,只要房东出租且申报所得达租金标准,适用税率将为1.5%至2.4%。财政部长庄翠云,若房东为公益出租人(承租者领有租金补贴),房屋税率则为1.2%。

另外,建商余屋2年以内,税率为2%至3.6%,2年后税率则回到2%至4.8%,也是考量须给建商2年销售弹性。

问:整体看来,囤房税2.0影响为何?

答:根据财政部初估,整套方案共有36万户的税赋将增加,囤房税为地方税收,粗估整体可增新台币26亿元收入。(编辑:潘羿菁)1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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