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4月17日台电函询「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0条电力设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疑义一案,环保署空保处回应,依「电力设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2条第11款规定,紧急备用电力设施系指单一机组年累积运转时数不得超过720小时下,专用于供电系统跳电、限电期间或其他为维持供电系统正常运转之机组。(取自环保署网站)
根据2017年4月17日台电函询「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0条电力设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疑义一案,环保署空保处回应,依「电力设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2条第11款规定,紧急备用电力设施系指单一机组年累积运转时数不得超过720小时下,专用于供电系统跳电、限电期间或其他为维持供电系统正常运转之机组。(取自环保署网站)
根据台电紧急气涡轮发电每KW等校发电时数,马政府时期8年合计261小时,其中2015年单年高达175小时,原因在于燃料束组件把手松脱事故,导致核一1号机停用;蔡政府2016年单年高达305小时、2017年351小时、2018年133小时。(取自台电107年统计年报)
根据台电紧急气涡轮发电每KW等校发电时数,马政府时期8年合计261小时,其中2015年单年高达175小时,原因在于燃料束组件把手松脱事故,导致核一1号机停用;蔡政府2016年单年高达305小时、2017年351小时、2018年133小时。(取自台电107年统计年报)

监察院调查2021年的513停电事故,揪出核二、三厂备用的「气涡轮机」机组有18个月供作电力尖峰或大型机组跳脱时之调度电源,发电量却未纳入电业年报。经济部长王美花日前强调,气涡轮机组依规1年最高可发720小时的电。但根据台电函询环保署回覆指出,720小时为专用于供电系统跳电、限电期间或其他为维持供电系统正常运转之机组,而非无条件1年720小时。

根据2017年4月17日台电函询「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0条电力设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疑义一案,环保署空保处回应,依「电力设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2条第11款规定,紧急备用电力设施系指单一机组年累积运转时数不得超过720小时下,专用于供电系统跳电、限电期间或其他为维持供电系统正常运转之机组。

有关紧急备用电力设施之机组,如确有「预估备转容量率6%以下」之情事,为避免影响供电系统正常运转,得认定为情形特殊,如报经主管机关核可者,不受年累积运转时数限制。

气候先锋者联盟发起人杨家法表示,王美花部长说依环保规定进行轻柴油发电,但部长真的有看过环保规定吗?依规定是紧急时有「专用条件」,6%以下,也就是供电灯号橘灯,而不是无条件1年720小时可供发电。

根据台电紧急气涡轮发电每KW等校发电时数,马政府时期8年合计261小时,其中2015年单年高达175小时,原因在于燃料束组件把手松脱事故,导致核一1号机停用;蔡政府2016年单年高达305小时、2017年351小时、2018年133小时。

杨家法表示,把过去歷年的气涡轮等效发电时数拿出来比较,明显2016年-2018年特别喜好「测试」发电成本每度10元的紧急气涡轮机组,但2019年之后年报统计就都拿掉了。「经济部及台电强调紧急气涡轮机组运转资讯虽然官网的每日资讯确实都有,但隔天就看不到了,到底谁有空天天监看台电官网?监委就是因为在年报统计上看不到才会提出纠正」!

杨家法说,6月8日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询问核二厂气涡轮启动,台电回答是每半年的烟道定期测试,但本月6日核二厂又有2台气涡轮启动,时隔不到1个月,这次又是什么定期测试工作呢?令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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