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与辖内垃圾最终掩埋场的BOO促参合约将于16日届满,基隆市政府14日发出声明稿,表示因为未成立「营运绩效评估委员会」,无法与业者永盛公司续约。但业者15日晚间发出声明稿,直指基隆市政府根本无意与其续约,是刻意逼退业者,但意图不明。

基隆市政府自2004年与永盛开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基隆市政府鼓励民间机构兴建营运一般事业废弃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终处置场BOO设置计画」促参案,简单来说,永盛公司在七堵设置垃圾焚化灰渣处理场,为基隆市天外天焚化炉产生的底渣,进行最终的掩埋。

基隆市府14日指出,这个最终处理场是促参案,但该场自2004年迄今未依约成立营运绩效评估委员会,不符合办理优先订约之规定,并强调已发文请财政部解释优先订约的规定,但迄今未收到财政部函释,无法办理续约,此为最重要的原因,与回馈金及其他原因无关。

至于基隆市后续的废弃物处理及掩埋,市府表示将以县市互惠及公开招标的混合方法,进行妥善处理,不会影响基隆市的日常生活。

不过业者永盛公司董事陈韵如15日指出,有权设置所谓的绩效评估委员会的是基隆市政府,与该公司无关。再者,基隆市政府是「得」成立评估委员会,也就是基隆市政府可以决定要设或不设。过去15年来,基市政府没有设置该委员会,且平常就有固定在召开会议检视BOO案执行情况,未成立「营运绩效评估委员会」,是基市府的问题,与该公司无涉,也与财部函释无关。

另外,业者也指出,谢市府就任后,便以不合理的回馈金及掩埋处置价格,作为续约条件,藉此逼退永盛公司,意图不明。永盛公司指出,在垃圾处理费部分,市府要求以现行每公吨1708元,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的价格与业者续约,但同时市府办理垃圾掩埋处理案公开招标,掩埋处置价格每公吨25000元及再利用处理价格每公吨3000元,办理3次公开招标皆流标。

至于回馈金方面,目前永盛公司支付给市府的回馈金为每公吨200元,但市府要求提高25倍至50倍,意即5000-10000元/公吨。业者表示根本不敷成本。

另外,对于市府指永盛公司收受外县市一般废弃物一事,永盛公司强调完全依据2004年与市府签订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也一直依照基隆市环保局相关规定办理,既合法且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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