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自2016年上任以来大力推动再生能源,然而绿能开发却凸显各部会缺乏有效沟通、未导入生态把关机制,以及环评强行闯关等争议。环团表示,针对「绿能发展区」政策推动,中央放宽《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等同迴避审查的把关,大开方便之门,罔顾生态价值与程序正义。
地球公民基金会今(19)日召开「光电发展须兼顾国土规划、生态保育、农渔产业及公民参与」记者会,指出各地光电政策推行的步调并不一致,光电政策欠缺考量环境整体的系统评估,生态保育面向更是缺乏法规工具把关。
地球公民基金会议题部专员梁圣岳表示,地面光电涉及生态、造林地去留、农渔产业等问题,以苗栗为例,苗栗光电最大挑战是里山地景与石虎保育,在220案中有168处案场位于石虎重要栖地,但审查结果有90案通过、51案补件再审,仅79案被驳回,最后县府不理会专家学者与农委会反对意见强行通过,罔顾生态价值与程序正义。
地球公民基金会议题部专员黄子芸提到,在渔电共生专区、不利耕作地、污染整治场址等区位认定,或是案场开发的审查中,可以清楚看到部会之间沟通不良与权责不清,让政策执行把关存在三不管地带,并具体可见于电业、农业、空间等法规缺乏治理指引与准驳权限,更看出因空间计画的欠缺,导致对个案开发的土地利用竞合问题束手无策。
地球公民基金会副执行长黄斐悦指出「法规、主管机关、生态资讯」是光电面临的保育工作3大局限,虽然光电案场施设多已经迴避「法定环境敏感区」,但在区外仍然存在生态议题需要面对。这些未划入敏感区的范围,国家最高保育法规《野生动物保育法》是以物种管理而非栖地保育为主要目标,导致开发初期选址时,保育主管机关难有角色。
地球公民基金会议题部主任蔡卉荀说,建立社会信任更是光电治理的核心环节!政府有义务说明能源转型在国土规划、生态保育、农渔产业、公民参与等四面向的作法,建立充分的资讯公开及公民参与平台,让社会各界不同价值与观点获得交流与理解,以寻求社会最大共识。
记者会最后呼吁,农委会同时身为农业及保育主管机关,有责任提出更明确的农渔产业政策,说明在绿能发展趋势下,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愿景,同时更应儘速填补生态保育法规的空缺,建立保护区外的保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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