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眾投书投书指出,碳权交易所在毫无配套措施下贸然开张形同诈骗,环保署回应,即将成立的碳权交易所,是在「气候法」的规范下委托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而设置,是产业界殷切期盼协助减碳的新契机。
环保署表示,碳权交易所将以推动自愿减量交易制度为主,协助国内产业在面对国际产业供应链要求及未来因应国内减碳规范,也鼓励事业或各级政府自行或联合共同提出自愿减量专案申请取得减量额度,取得之后可在交易平台上,公开透明的移转、交易或拍卖予有碳费抵减或增量抵换需求者。
环保署指出,此种多元减量诱因机制可激发各界投入减碳行列,再依照减量技术发展情形稳步调整对策,最终迈向净零。政府目前已按部就班逐一展开碳费徵收与碳交易相关工作,将持续与各级政府、全体国民、事业、团体努力推动。
环保署表示,我国规划推动徵收碳费,未来面对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将获得碳价扣抵;环保署已在进行碳费徵收法制作业,过程中环保署及经济部将与欧盟保持密切联繫,持续关注其政策发展,以利产品输出,降低产业衝击。
环保署指出,欧盟碳境调整机制法案在今年5月17日生效,将于今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进入过渡期,2026年1月起将全面实施。依其法案第3条及第9条规定,产品已于原生产国有效支付(effectively paid)碳价(其形式包含「税(tax)」、「税捐(levy)」、「费(fee)」及「温室气体总量管制及排放交易(ETS)」),将相应调整进口时须缴交之CBAM凭证。我国即将实施的「碳费」属于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定义的有效碳价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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