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猫吊树头死狗放水流」,这是早期旧时农业社会处理死掉猫狗民间习俗,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变迁,家中饲养犬猫已如同家人,对宠物身后事愈来愈重视,中央公告实施「非都市土地申请变更为宠物生命纪念设施使用兴办事业计画审查作业要点」,县府近期将办说明会,希望让宠物殡葬管理依法遵循合法化。

县府农业处长陈淑雯表示,农委会7月11日公告,非都市土地申请变更为宠物生命纪念设施使用兴办事业计画审查作业要点,宠物生命纪念设施应设置宠物尸体存放及处理设施,并得设置宠物尸体清理设施、宠物骨灰存放设施、宠物骨灰树葬、洒葬区或其他宠物生命纪念必要设施。

陈淑雯进一步说明,申请非都巿土地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作宠物生命纪念设施者,土地面积不得少于0点2公顷;位于山坡地范围内者,不得少于10公顷,建蔽率不得超过60%,容积率不得超过180%,留设绿地面积不得少于申请变更编定土地面积20%。

此外,对于邻近特定对象如爆裂物、易燃物、医院、学校、幼儿园、取水口等距离亦纳入规范,而焚化排放、排水等也皆纳管。

陈淑雯说,申请案面积累计达2公顷以上者,应办理土地使用分区变更;宠物生命纪念设施设置地点不得位于「特定农业区」、「森林区」及「乡村区」等。县府订8月3日在花莲县政府礼堂办说明会,邀各界对于宠物生命纪念业有兴趣者交流。

动物保护意识抬头,犬猫议题备受关注,花莲县也催生「花莲县动物保护自治条例」,依循《动物保护法》因地制宜补强、完善及深化法令内容,其中也订出有关设置宠物殡葬专区等建议,在这次议会临时大会中通过审查,将函送中央核定,希望朝动物友善城市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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