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歌王陶喆遭知名音乐制作人王治平前妻范中芬指控,在未经她授权将她创作的《金斯顿的梦想》里的副歌歌词任意改编,收录在他的《关于陶喆》歌曲里,控告陶喆及其母亲陶王庆蓉及其相关唱片公司违反《着作权法》,台北地检署去年不起诉。范声请再议,北检二度侦结,仍认为罪嫌不足,今再度不起诉陶喆等人。
范中芬控称,她在离婚后,发现陶喆2009年发行专辑《关于陶喆》,未经她授权许可之下,陶喆把歌曲《金斯顿的梦想》里她写的副歌歌词随意更改并收在《有关陶》的专辑里公开发行,并且和伴唱机业者签MV重制权合约,还把歌曲上传至国内外音乐平台供人点播付费下载。
范女因此对陶喆及其母亲陶王庆蓉及其所属的新歌公司,以及授权的种子音乐公司及其负责人吴锋、伟大文化公司及其负责人江明桦,提告违反《着作权法》。
当时陶喆委任律师具状表示,新歌公司由他负责,母亲只是登记负责人,所有大小事都由他在处理,与她无关,至于改编《金斯顿的梦想》歌词一事,他则表示,有先询问过王治平先生,并经过他的同意后才改编,并无违法犯意。
台北地检署去年调查后认为罪证不足,将陶喆及母亲等人全都处分不起诉。但范女不服,声请再议,台湾高检署发回北检续查。北检二度侦查仍认为罪嫌不足,今二度不起诉陶喆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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