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姓男子在2007年拿铁炼、伸缩绳及老虎钳的工具,凌虐性侵并囚禁妻子,他犯后还怪他装置避孕器,拒绝怀孕生子「传宗接代」,他被依携带凶器强制性交而凌虐罪判囚6年定谳,他服刑期满遭法院裁定强制治疗,检方认定他仍有继续强制治疗的必要向法院提出声请,台湾高等法院裁定继续执行强制治疗到2024年7月31日。
高院指出,强制治疗依法为5年以下,其执行期间届满前,检察官认为有延长之必要者,得声请法院许可延长之,第一次延长期间为3年以下,第二次以后每次延长期间为1年以下。
高院表示,罗男执行强制治疗之期间已满3年9月,但他未通过结案评估,仍有强制治疗的必要,他声称已罹患肺腺癌第4期 ,不要再治疗,则与本案无关,亦不可採,高院裁准检察官声请,让罗男继续执行强制治疗之期间,从2023年7月31日起算1年。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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