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化县议员许晋扬涉嫌在任内聘请妻子及妻子的弟弟当助理,诈领每月2万4000员的助理费,不过妻子的弟弟实际上只做5个月的助理工作,就到云林工作,但期间持续报领,3年多来共诈领75万2000元;彰化地检署近日侦查终结,依《贪污罪》将3人起诉。
起诉书指出,许晋扬2018年当选后,聘请妻子与妻子的弟弟担任助理,不过妻子的弟弟5个月后就到云林从事二手车买卖,不过仍将金融卡交给许晋扬保管,并持续由许晋扬的妻子向议会申请助理补助。
检方调查时,许晋扬坦承自2019年9月后就未再聘用妻子的弟弟当助理,还曾自行领取妻子弟弟帐户内的公费助理薪资,但否认有诈取财物的犯意,辩称领钱后都用在服务处的水电、网路、花圈、红白包、兰花与瓶装水等费用;许晋扬的蔡姓妻子也说,她领的钱都用在花圈及红白帖,强调有收据可证。
检方侦查终结,认为许晋扬妻子弟弟坦承后来未担任许的助理,并将帐户金融卡交给许保管,认为助理补助费不是用来补贴议员的开销,议员本人不得将助理补助费用在议员服务处的为民服务开销;考量许晋扬等人犯后缴交犯罪所得,且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请法院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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