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姓男大学生前年获聘担任钢琴老师,他利用与12岁、就读国小六年级女童在琴房独处练琴的机会,跨坐在她后方抚摸胸部、大腿内侧猥亵,一审依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4月,他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他坦承犯行,改判刑3年。可上诉。
谢姓男子2021年4月25日在12岁女童住处4楼钢琴房,担任她钢琴陪练家教老师,谢男明知对方当时就读国小六年级,竟趁与她在4楼钢琴房独处之机会,课程中坐于长方形钢琴椅上时,跨坐在她后方,与她同坐一张钢琴椅。
谢男将手放在女童上衣外游移抚摸她胸部,又将手从她上衣下摆伸入她所着小可爱内衣内抚摸胸部,再抚摸她大腿内侧接近私处部位置,进行猥亵行为。
当天晚间谢男课程结束,女童母亲搭载谢前去捷运站搭车,再返回住处后,女童因不堪谢侵害,在下一堂乐理课开始前,向其母亲及乐理老师泣诉被猥亵,报警处理后,检方将谢男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将谢男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谢不服提上诉,高院二审考量他坦承犯行,但被害人母亲不愿与他和解,判改判刑3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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