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大安警分局侦查队小队长赵俊明,疑为求办案绩效,竟涉嫌「栽枪」给吴姓男子,还逼吴男改口供。此事后来被人PO网,赵的犯行因此曝光,检方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及偽造文书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将他判刑7年,併科罚8万元。可上诉 。
起诉指出,赵俊明2020年5月查获董姓男子拥枪案,以协助减刑为条件,吸收董男成为线人,2021年3月间,董男告知吴男想要买枪,赵竟表示可提供枪、弹,让董男以8万5000元价码约吴男出来交易。
3月16日晚上,董男先将赵提供的改造手枪、6颗子弹放在吴男住处附近,确认吴男取走后,董男再联络吴男碰面确认,吴男不疑有他赴约,才一抵达现场,赵俊明就率队上前逮捕吴男。
吴男到警局受讯时,被赵俊明威胁不能供出枪弹来源,同时又以协助减刑为由,威胁利诱吴男配合说出枪弹是向「凤梨」购买。由于董男担心被出卖,请朋友把他和赵的LINE对话PO上网,全案因此曝光。
检察官认定赵俊明和董男共同犯转让具杀伤力枪枝罪,另窜改笔录部分则涉偽造文书罪,依法将他起诉;另因赵坚不透露枪弹来源,态度不佳,且他身为调查犯罪的公务员,依法可加重其刑,遂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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