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陈姓男子透过友人介绍要租屋,却在约女屋主看房时,拿出大剪刀架在女房东的脖子上,恐吓「你已经没有机会了,你就给我1次吧」,当场硬上得逞,女房东趁着陈男拿卫生纸时趁隙逃跑,并向社区保全求救才脱离魔爪。新北地院依携带凶器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陈姓男子透过友人得知一名新北市一名妇人小美欲出租房屋,于是种动联繫欲承租房屋之名义,偕同友人前往参观看房。事后友人离去,独留陈男与小美在屋内,小美见到该名友人久久未归,打电话请他尽快回来。
但该名友人回来后,又因有事离开,陈男立刻露出狰狞面目,要求小美和他发生关系,但遭到拒绝,未料陈男拿出随身携带的大剪刀,抵住小美颈动脉恐吓称:「你已经没有机会了,你就给我一次吧」。
小美吓得双手举高,央求陈男放下剪刀,不敢再拒绝及抵抗,随后陈男将剪刀放下,当场进行性侵,完事后,小美趁陈男拿取卫生纸之际,赤脚奔向电梯逃离现场请求社区保全打电话给丈夫,经验伤后前往警局报警。
法官审理后,审酌被告假藉欲承租房屋,实则预藏剪刀前往案发地点,并利用与女方独处之机会,持剪刀抵住女方颈部,并恫称:「你已经没有机会了,你就给我一次吧」等语,导致女方心生畏惧、无法抗拒,对女方强制性交得逞,事后见女方逃离仍试图阻止离开,可见女方当时内心之万分惊恐、害怕及焦虑,造成其心中所生之性侵阴影恐终身难以抹灭,予以严惩,因此判7年6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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