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军备局工程营产处前少将处长张大伟,利用营区统包工程採购案,向得标的中华工程公司索贿4500万,得手2800万元,他辩称把贿款放进金炉烧光,一审将他重判12年,上诉后,二审审理期间,据了解,张已主动缴回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800万元, 是否会获得减刑,还要看法院最后审理结果。
检方当初起诉指出,张大伟2017年升任军备局工程营产处长后,张大伟在福兴营区案招标期间,联繫建筑师事务所负责人孙文郁,告知希望该统包工程希望找适合营造厂,自己可以帮忙等,孙事后联繫中工前董座沈华养、前总经理沈庆光,由于工程单坪造价金额仅10.4万元,张大伟为让中工得标,将单坪预算提高至11.6万,向中工索3000万贿款。
中工以30亿得标后,张大伟又把贿款提高到4500万,沈华养、沈庆光虽不满,仍将贿款夹藏在工程预算的「准备金」提高至5000万,张大伟从中取得2800万。
张大伟认罪,推说是中工主动行贿,且约定金额仅3000万元,且只拿到2600万,而他没看过这么多钱,也怕家人知道,在被检调盯上后,已在岳父家顶楼把其中的2000万元贿款烧光,共烧了2天,灰烬则倒进马桶冲进化粪池,但合议庭并未採信。
新北地院合议庭痛批张大伟所为严重玷污官箴、败坏军纪,判处张大伟12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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