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大学生阿国,民国109年底,透过交友软体「探探」认识17岁的女网友小美,双方在隔年1月及2月连续发生5次性行为,阿国还偷偷拍下不少性爱影片,但事后两人在网路上闹翻,阿国竟然将性爱影片以1000元上网拍卖。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阿国以30万元道歉和解,法官依2罪分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根据判决书,男大生阿国,于民国109年12月间透过探探交友软体认識17岁少女网友小美,两人相在110年1月即2月间,相约前往汽车旅馆嘿咻,但阿国却偷偷拿手机将两人性爱影像录下。
但事后阿国因为小美在IG限时动态上放上其照片并抹黑其名誉,一气之下,将两人之前拍摄的性爱影片,以新台币1千元出售给网路上一名男网友,小美事后经友人告知,自己的性爱片已在网路上流通散布,气得而报警处理,事后阿国遭到警方逮捕。
法官审理后,认定阿国为满足个人私欲,拍摄小美性交及猥亵行为影片,对女方之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但考量阿国犯后终能坦承犯行、已与小美调解成立并赔偿30万元,又衡量阿国大学三年级要升大四之智识程度,之后会去找打工,目前靠家中扶养之家庭生活经济状况,依2罪分别判处阿国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