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有民眾发现放在机车上的安全帽不翼而飞,报警处理后,警方调阅监视器,锁定一名曾担任军官的杨姓男子,通知到案后,杨男矢口否认犯案,警方讯后依窃盗罪嫌送办。
法官审理时,杨男辩称:「我没有窃取安全帽,监视器画面显示,我骑乘的机车脚踏垫上物品,是我从车厢拿出来的板凳。」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杨男明显在开启机车车厢时,仅将手上物品放入,并未取出任何物品,且戴上自己机车上白色安全帽后,并未离去反而左右张望后,而后画面显示,杨男骑车离去时,机车脚踏垫上多了一顶蓝色安全帽。
法官审酌,杨男已有多次因窃盗案件,经法院判处拘役的前科,此次又窃取他人财物,未能尊重他人财产权益,且犯后始终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且未返还窃得物品或赔偿被害人所受损害。法官日前依窃盗罪,判处杨男拘役50天,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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