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88会馆」案遭惩处的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不满联合新闻网日前报导郭哲敏案,指郭哲敏的前小弟与郭闹翻,透过另个地下匯兑集团成员「华少」找上她及前刑事局副局长黄建荣,眾人策画向她检举郭哲敏洗钱,再由她找新北检检察官王涂芝侦办郭哲敏,认为报导不实,影射她「设局」陷害郭入罪,严重影响其名誉,已提起民事诉讼,向联合报公司及2名撰写记者共求偿200万元。

黄锦秋控称,联合新闻网8月11日报导,指郭哲敏的前手下李铭展与李冠潍和郭哲敏闹翻后,投靠另个地下匯兑集团成员「华少」锺兴桦,锺兴桦与警政署前政风室主任、现任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以及时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黄建荣交好,眾人策画由李冠潍具名,向黄锦秋检举郭哲敏洗钱,再由黄找来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王涂芝侦办。

黄锦秋主张,去年2月8日,她任职警政署政风室主任,接获郭哲敏手下李冠潍检举郭哲敏以财务损失为由,要求李负责赔偿,并将李押往饭店并打断腿,迫使李家人过户车辆、房屋予郭哲敏指定之人,始遭释放。李不满检警均未将郭哲敏列为被告,故向警政署检举检警吃案。

当时与李冠潍一起到政风室作证的李铭展,证称是郭哲敏手下,主要是在帮郭哲敏从事地下匯兑,因目睹李冠潍被打,另外帮郭工作的吴睿恺也被从三重押到彰化向其家人要求赎金,因害怕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故具名检举郭从事地下匯兑,因此她遂将郭涉及地下匯兑部分,一併报请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

黄锦秋认为,该案是她依法受理的检举案,却遭该报导指称是她与锺兴桦、李冠潍、李铭展、黄建荣等人共同策划为清除「反对势力」的郭哲敏,她时任警政署政风室主任,并非新北检检察长、襄阅主任检察官、企业犯罪专组主任检察官,何来权限可找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王涂芝侦办此案。该案指分过程是新北检依法分案,与她完全无关,该篇报导内容完全不实。

黄锦秋认为,撰写该报导的2名记者未曾向她求证,在未有任何确实根据下,作成不实报导,已造成一般阅听大眾,误认她身为高阶司法人员,竟自甘堕落与不法分子互相配合,利用公权力为其清除反对势力,甚至将案件指定给特定检察官「对付」郭哲敏的错误印象,严重损害她名誉,且情节重大,因此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联合报公司及2名记者连带赔偿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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