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立委不断质疑绿电趸购机制,让亲绿人士藉由成立多家光电SPV(特殊目的公司)子公司,以低资本额来炼金。经济部能源局今声明,业者成立SPV,是因为银行业融资风险控管要求,实际等光电业者申请施工与电业许可时,会再要求增资,自有资金必须至少占投资额的15%与18%。

能源局表示,太阳光电的趸购费率制度是由2010年就开始,相关制度设计公开透明,没有独厚任何公司。该部已与法务部成立「打击妨害绿能产业发展犯罪联繫平台」,若有不法事证,欢迎提供能源局转送检调查办。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今召开记者会,揭发新竹小英之友会副秘书长古盛煇与前行政院政务委员郑永金家族联手炒作绿电,从2016年到2019年成立9间「天字辈」与「力字辈」绿能公司,成立时资本额仅5万到10万,几年转眼变数亿元,质疑是不是台电给了趸购合约让其一本获利,「台电跌倒,绿电赚饱」。

能源局解释,太阳光电案场是个别电业,当要申请电业执照时,在银行风险控管要求下,会根据个别案场分别成立SPV。国内多间知名上市公司,在建置案场时也是採取这个模式。

2009年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启动后,十多年来也多採取此模式。新公司初期登记,即使採较低投资资本门槛,但能源局也有规范,当业者申请电业筹设、取得案场后,必须再行增资,才能进行后续的採购及施工,同时也要在申请电业筹设完成、取得同意备案后,才能与台电签订趸购合约。

能源局会依照电业登记规则,规范光电业者在申请施工许可时,自有资金必须至少占投资额的15%,申请电业执照时,占投资额比要到18%。

所谓20年固定费率,则是依照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中的趸购机制收购,此制度在2010年就设立,初期每度11.75元,后下降至目前的4.46元。台电採取趸购(FIT)模式购电,业者则需建置案场、负责营运,顺利发出绿电才有收入,此模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做法。

能源局指出,目前已有光电业者考量民间购电需求,不再选择台电购电模式,而是转供给民间需要绿电的企业。未来随着光电的趸购费率持续下降,光电案场转供给民间企业的情况也会更频繁,台电可以减少购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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