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蔡蓂苇5年前听闻辛姓调酒师殴打女友,他认为男人不应殴打女人,于是找人一起侵入住宅殴打对方并持刀刺死,最高法院驳回他的上诉,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犯后已陆续给付被害人家属35万元,依杀人罪判刑13年定谳。
杨蔡蓂苇在2018年1月27日10点多在好乐迪KTV饮酒欢唱时,刘姓女子遭辛殴打,他即鼓噪前去教训辛,他与友人侵入辛的住处,用电脑萤幕砸辛之身体,同伙徒手殴打辛之身体,致辛受有多处钝性擦挫伤之伤害。
杨蔡蓂苇因遭辛防御反抗,一时盛怒之下,临时拾取现场水果刀1把,刺击辛之背部、胸部、颈部等部位,造成辛因多发性锐器刺创,造成血气胸,因呼吸出血性休克亡。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刑16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他在案发前虽有大量饮酒,然其能告知计程车司机案发地址,到场后尚能正常行走交谈,且行凶后知悉将凶刀弃置于水沟,于警询时亦能就案发缘由、过程及细节等清楚作答,没有辨识能力与控制能力显着降低之情形,不符合减刑要件。
更一审考量他到案后坦承持刀杀害被害人之犯行,就案发缘由、过程、参与共犯等客观事实亦一一详述,犯后态度尚称良好,犯后已陆续给付被害人家属35万元,依杀人罪判刑13年,他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