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蔡蓂苇5年前听闻辛姓调酒师殴打女友,他认为男人不应殴打女人,于是找人一起侵入住宅殴打对方并持刀刺死,最高法院驳回他的上诉,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犯后已陆续给付被害人家属35万元,依杀人罪判刑13年定谳。

杨蔡蓂苇在2018年1月27日10点多在好乐迪KTV饮酒欢唱时,刘姓女子遭辛殴打,他即鼓噪前去教训辛,他与友人侵入辛的住处,用电脑萤幕砸辛之身体,同伙徒手殴打辛之身体,致辛受有多处钝性擦挫伤之伤害。

杨蔡蓂苇因遭辛防御反抗,一时盛怒之下,临时拾取现场水果刀1把,刺击辛之背部、胸部、颈部等部位,造成辛因多发性锐器刺创,造成血气胸,因呼吸出血性休克亡。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刑16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他在案发前虽有大量饮酒,然其能告知计程车司机案发地址,到场后尚能正常行走交谈,且行凶后知悉将凶刀弃置于水沟,于警询时亦能就案发缘由、过程及细节等清楚作答,没有辨识能力与控制能力显着降低之情形,不符合减刑要件。

更一审考量他到案后坦承持刀杀害被害人之犯行,就案发缘由、过程、参与共犯等客观事实亦一一详述,犯后态度尚称良好,犯后已陆续给付被害人家属35万元,依杀人罪判刑13年,他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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