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核四启封商转发电」公投投票前,环保团体认为中央选举委员会核准公投的程序违法,且若公投通过,恐把台湾推向核灾边缘,因此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上诉,认为已完成公民投票,本件撤销诉讼已无实益而无保护之必要,判决驳回确定。

由黄士修领衔的「您是否同意核四启封商转发电?」公投案连署达标,中选会2019年12月13日公告该公投提案成立,编号为第17案。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等环团不服,由核四自救会总干事杨木火等人对中选会提告,请求撤销核准处分。

环团主张,核四公投的理由书内容不实,误导社会大眾,若公投通过,恐把台湾推向核灾边缘,且中选会明知该案有诸多争议未厘清,却没举行听证会或要求补正,程序有多处违法,北高行判决驳回后,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等提上诉。遭最高行政法院判决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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