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署今天说,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的审查对象,只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的父母不属审查对象;因此鼓励年满18岁、在外地求学的租屋学生,可线上申请租金补贴。
内政部营建署透过新闻稿表示,行政院为协助单身青年减轻居住负担,民国112年到113年度「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计画」从今年7月3日到113年12月31日受理申请,只要年满18岁就可申请。
营建署指出,近期各大专院校陆续开学,租金补贴谘询专线人员,接获在外求学有租屋需求的学生询问「父母住在自有住宅,我是年满18岁的学生,在外租屋还能申请租金补贴吗?」的案例。
营建署说,租金补贴审查的对象为「家庭成员」,而依据「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案计画」作业规定,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受申请人或其配偶监护之人。
营建署表示,因此申请人的父母不属于审查之对象,只要符合民法年满18岁的规定,就可提出申请,鼓励在外地求学的租屋学生,可利用线上申请租金补贴,减轻租屋负担。
营建署说,租金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上限,除会按分级分区计算基础额度,另对于未满40岁的单身青年给予1.2倍加码。以租屋于桃园市为例,原补贴金额上限为新台币2400元的补贴户,如果是未满40岁单身青年,补贴金额上限可提高为2880元。
营建署表示,租金补贴相关申请资讯,可在「300亿元中央扩大租金补贴专区」网站查询,也可在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时到下午6时,拨打谘询专线02-7729-8003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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