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27岁孙姓男子,今年2月间在泰山区明志路二段上一家火锅店用餐,用餐完结帐时因觉得21岁梁姓男店员服务态度不佳,与其发生口角,店长出面道歉仍化解不了,孙男竟用手鉤住梁男脖子殴打,店内用餐客人见状赶紧报警。
警方获报到场后双方虽已无衝突,但仍带回调查,经调阅现场监视器确认孙男确有动手殴打情事,造成梁男颈部及背部钝伤,依伤害罪嫌将梁男送办。法院判处梁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
林口警呼吁遇有纠纷情事应採理性且合法方式解决,或报警处理,由警方依法排解,避免纠纷扩大引发衝突,一不小心触法更是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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