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大新闻所教授彭文正因提出「确认蔡英文的博士论文不存在」之诉,遭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张咏惠判决驳回,他对张提告求偿200万元,台北地院判决驳回彭文正的请求,彭另以张女未迴避审理,求偿200万元,又遭北院驳回。
彭文正提告主张,他先前对蔡英文总统起诉确认其于英国伦敦政经学院(LSE)博士论文不存在事件, 台北地院法官张咏惠担任论文事件审判长,不尽阐明义务,也不开庭,2020年1月15日以他所诉无法律上确认利益,显无理由,径行判决驳回。
彭称他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废弃发回北院更审,论文事件经分案又由张咏惠独任审理,因他公平审判权益将受侵害,以陈情函请求北院将论文事件改分他股,遭北院函覆拒绝后,因张法官于前审已涉实体论断,已有先入为主之偏见,他请她遵守分案规则重新分案迴避。
彭文正表示,张咏惠明知论文事件为重大社会瞩目案件,她不以签呈请求以瞩诉字重新分案,更对他请求将论文事件送请重分瞩诉字,连续违法拒绝,侵害他受司法公平审判之诉讼权及名誉权,须赔偿200万元,将本件判决理由刊登于《中国时报》等三报头版一天。
北院认为,彭文正并未说明论文事件他与法官间有何故旧恩怨存在,亦未说明具体利害关系及依据,自不能仅以此作为声请迴避之理由,否则,形同允许当事人自由更换审判法官,彭的主张显有误会,且他主张对方有侵权行为存在,并无法举证以实其说,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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