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巡防组参议石大诚,被检举于2020年担任教育训练测考中心主任期间,以首长特别费名义向妻子朱梅菲经营的「豫诚邦企业社」,採购健康鞋垫、防水包包等礼物,作为犒赏测考中心职员之用,图利妻子公司约3万元,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图利罪;台北地检署19日指挥廉政署在海巡署政风室人员陪同下,兵分10路搜索「豫诚邦企业社」及石男的海巡署办公室、寝室等地,约谈石男及妻子朱梅菲、「豫诚邦企业社」登记负责人陈沈智3人,廉政署讯后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
石大诚曾是海巡署教育训练测考中心主任,日前升任海巡署巡防组参议,他是上校转任文职,目前是简任11职等高官。石大诚因此事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条第1项规定,法务部去年7月处罚锾新台币6万8000元确定,但廉政署认为,石不但有涉利益衝突外,还可能涉及图利。
检廉接获海巡署政风室线报,指石男涉嫌于2020年使用首长特别费,明知妻子朱梅菲参与经营的「豫诚邦企业社」,属于关系人所开设的公司,却仍向该公司採购物品,犒赏测考中心职员,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
台北地检署19日指挥廉政署北部地区调查组兵分10路搜索,并在海巡署政风室人员陪同下,搜索石男海巡署办公室、寝室等地,并约谈石男及妻子、「豫诚邦企业社」负责人3人说明,廉政署讯后移送北检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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