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百尺竿头收购乐陞科技破局,爆发收购违约交割弊案, 导致投资人损失,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 依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罪将许金龙判刑10年,併科罚金6000万元,未扣案犯罪所得没收,全案定谳,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检方起诉指控,许金龙为营造乐陞经营良好、外资看好等假象,2017年策画虚假的併购案,却以此坑杀2万名投资人不法获10多亿元,他另被控私募基金、内线交易及不实凭证侵占乐陞款项,不实美化乐陞财报等罪。

更一审审酌许金龙曾任记者,担任上柜公司董事长期间,贪图私利而取得私募股票伺机牟利,发动私募而取得为数非少之乐陞公司股票,復未据实申报公告,影响金融市场之秩序重大,并因而取得价差暴利。

许又利用百尺竿头公司名义负责人,根本无从支付48亿6400万元之增资款,有资金未到位之重大风险,却让投资人陷于错误,误信百尺竿头公司资力充分,而能顺利完成公开收购,让投资人购入乐陞公司股票或参与应卖,严重破坏证券投资市场秩序,判刑10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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