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2020年担任台南市白河警分局侦查队小队长,他知道陈姓男子因贩卖毒品案件遭同事侦办中,手机被监听,李男竟约对方见面,还告知对方「手机不要再用了」,李遭移送惩戒,惩戒法庭认定李男严重违背警察之职务纪律及其应遵守之规范,驳回上诉,判决休职3年确定。
判决指出,李男因负责通讯监察业务工作,得知辖区施用毒品列管人口吴及陈姓男子因贩卖毒品案件,刻由白河警分局侦查队第一小队侦办中,该2人所使用之行动电话门号业经法院核准实施通讯监察中。
李男在2020年6月18日上午10时,通知陈男前来会面,告诉对方「手机不要再用了」等语(意指已遭警实施通讯监察),而泄漏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消息予陈男,让男预先处理其手机,避免其被警查获其涉犯施用或贩卖毒品等犯行。
且李男向其他人透漏吴姓男子所使用之行动电话门号「有人在听」(意指吴已遭警实施通讯监察),且告以吴有毒品交易情事,检警因发现吴、陈之通讯监察纪录异常,循线查获李男泄密。
惩戒法院一审及二审认定,李男对犯罪嫌疑人或其关系人泄漏已遭监听之资讯,使犯罪嫌疑人得以规避犯罪侦审,情节重大,判处休职3年之处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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