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两高一部」25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路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检察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网路暴力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根据《检察日报》引述该《意见》要求,对网路暴力违法犯罪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实施网路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包含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慧技术发布违法资讯者,以及属于网路服务提供者所发起组织。

此外,也要依法惩治网路诽谤行为。在资讯网路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另外也锁定肉搜者,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资讯行为,当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资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资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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