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眾在脸书贴文指新北市板桥区有人持空气枪潮流浪猫射击,海山警分局获悉后追查,查出48岁游姓男子涉案,经通知到案说明,游男声称为驱赶流浪猫,仅朝空旷处射击,并未对猫只射击。警方讯后依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并函送新北市动保处裁处。
网友在脸书贴文板桥县民大道3段有男子持枪射猫,甚至疑有小猫遭下毒毒死。海山分局获报后追查,调阅监视器锁定游男涉案,今(25)日通知到案说明。游男供称,因流浪猫为会随地便溺、抓伤车辆,所以持空气枪朝空旷处射击,驱赶流浪猫,并未朝猫射击。
侦讯后,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将游男函送新北地院简易庭裁罚,并将相关事证函送动保处依权责裁处。
新北市动保处表示,依据动物保护法第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游男拿空气枪驱赶猫,已违反动保法,后续将依警方笔录及监视器画面,伤害动物者依动保法第30条规定,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而未达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最高可处新臺币七万五千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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