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罗友志今年4月自曝,2014年登记参与新北市议员第7选区党内初选,市长侯友宜以500万元资金「搓汤圆」,要求他换选区参选,民进党新北市党部主委何博文按铃告发侯违反选罢法,新北地检署近日侦结,检方认为侯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方指出,2014年罗友志登记新北市议员第7选区(土城、树林、三峡及莺歌)党内初选,6月25日党内第一阶段民调公布后胜出,将参与第二阶段民调。侯约罗在新北市政府会议室碰面,向罗提出「我们这边会给一些资源」、「上面会帮忙筹个500万资源以及介绍一些人脉」,要求罗更改选区至汐止。
检方表示,侯、罗2人碰面时间在第二阶段民调前,罗友志曾称,双方会面时间为2014年4、5月间及2014年6月第一阶段民调公布后,侯出500万元资金「搓汤圆」,要求更改选区,「并协助开设服务处、竞选旗帜,都会有人帮忙安排及打点好,也会帮忙介绍汐止人脉。」但遭罗拒绝。
检方调查,罗友志对于何时提及500万一事有出入,而两次会面均无其他人在场,当时没有LINE,手机也未留下纪录可供调查。经传讯2人罗友志竞选办公室主任及总干事2人,2人均说是在罗友志以无党籍身分参选时加入团队,国民党初选时并未参与,未听闻过侯友宜要给500万选举资源的事情。
检方认为,仅有证人罗友志证述,但无补强证据可以担保真实性,侯友宜犯罪嫌疑不足,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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