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持续增温,并参考往年疫情约在隔年3月才下降,卫福部疾管署今天再度宣布,延长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使用对象,适用期限至明年3月底,只要有类流感症状民眾皆可使用抗病毒药物,这次是国内歷年第2长的扩大用药期间。
根据疾管署疫情监测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正处流感流行期,类流感门急诊就诊人次上周在度突破10万人,已经连续四周,呈上升趋势,本流感季自去(111)年10月1日起截至今(112)年9月25日流感併发重症病例累计741例;近四周合约实验室分离情形以流感病毒为多,以A型H1N1及H3N2共同流行。
疾管署发言人曾淑慧说,往年疫情约在12月初开始上升,1月底到2月初达高峰,3月中下旬下降,因此再延长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使用条件「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适用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不过今年流感疫苗将自10月2日开打,预期疫苗接种后疫情会有下降趋势。
这是本流感季3度延长公费药物使用对象,原订扩大期间为民国111年12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后来又延到9月30,考量流感疫情短时间内无法将太低,因流感疫情持续逐步延长到明年3月底,总计16个月。
这也是继101年度扩大用药至H7N9指挥中心解散外(扩大使用期间为101年12月1日至103年4月30日),总计17个月,这次是歷年第2长的扩大用药期间。
本年度流感季用药情形,疾管署表示,自111年10月1日至112年9月25日,共使用58万4840盒;截至9月25日,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储备量尚约有312.5万人份。
疾管署表示,如有类流感症状,可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家用快筛辅助检测外,如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危险徵兆,应儘速就医;如经医师评估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不需流感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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