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硕士学歷的张男2011年告诉陈姓男子,他能以「甜甜价」销售Toyota、Mitsubishi公关车,令陈男下订3辆并付现金169万余元。但陈男直到迟迟无法取车提告诈欺后,才惊觉张男已经落跑,且这一跑竟长达12年。士林地院日前依诈欺取财,判张男10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现年53岁张男2011年11月在北投市场声称,自己可透过特殊管道以优惠价卖车,令陈男不疑有他,并在下订各1辆Toyota Innova 2.0G、 Innova 2.0J后,又再购买1辆Mitsubishi小货车,两人也议定在北投市场、清华路妈祖庙,甚至Toyota营业场厕所交付与收受现金共169万9000元。
被提告诈欺但失联的张男,直到今年遭通缉才被逮捕。张男当庭认罪后,法官审酌其不思循正当管道获取财物、双方未达成和解与赔偿,以及张男自称硕士毕业,先前在港澳、大陆地区经商或开课月收入约10万,还有离婚等情状,依诈欺取财罪判处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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