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耀文2002年参选「可米小子」,最终虽被淘汰,2016年担任华硕电脑公司採购部副理,得知公司有意採购G&D公司的SIM卡,藉着大将公司与华硕公司签订採购合约,提高产品的报价,扣除进货及销售成本,陆续在捷运站、住处交付美金40万5511元,士林地院依背信罪判处张男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诉。
张耀文担任採购部副理,负责採购华硕料件以及议价等义务,2016年间,张耀文得知华硕有意採购G&D公司的SIM卡,却迟迟未签订採购合约,却透过关系找向大将公司说,可以介绍G&D公司,让大将公司接单,但必须抬高报价,将差额将给他当作回报。
大将公司为了提高营业额,又担心得罪张耀文,因而与张合作,担任G&D公司代理商,并依照指示,扣除成本后,将40余万的美金换成台币,分成10万到100万台币,分次交给张耀文,张再存入自身帐户。但张否认收受回扣,并称议价单符合公司流程,存入帐户的款项,是帮忙他人代操股票的佣金。
合议庭并不採信,认为张贪图不法利益,利用审核採购SIM卡的机会收受回扣,取得鉅额不法利益,至今未与华硕和解,依背信罪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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