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郑运鹏不满民眾党前发言人徐千晴在脸书发文他像「诈骗集团」、提告求偿6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徐女免赔,法官还在判决书写下「离苦得乐」等语。对此,郑运鹏今在脸书回应,台湾有这种迷信宗教高于法条证据的法官,是民主法治国家莫大的悲哀,同时强调一定上诉。
郑运鹏表示,他2017年就质询过,好为人师、教忠教孝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是好主观,难怪社会鄙视恐龙法官,对于承审法官在审判他提起对徐千晴以不实之事污蔑他诈骗集团,以宗教语言判决免赔,架空名誉权核心内涵,要他「离苦得乐」吞下去,他只能说「尊重这种他身为法官判决的权力,我对于判决见解嗤之以鼻」
郑运鹏说,徐千晴的污蔑言论基础,来自于他根本没有委托的徵人资讯,徐当庭也承认没有查证,既然没有事实,如何合理评论?其次,法律和法庭前,立委与所有人一视同仁,和被告一样对等而没有特权。
郑运鹏质疑,「法官以什么法条来要求我应该『离苦得乐』?以什么法条放过造谣抹黑、滥用言论自由的法律系毕业发言人?」如果论语、宗教信仰可以拿来心证,那何须法律?何须证据?何须法官?因此他认为这一个判决犹如司法诈骗集团,还请承审法官甘之如饴、离苦得乐。
郑运鹏强调,他一定上诉,捍卫法律授予的人权,不然未来民意代表被恐吓、被污蔑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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