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粉专「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纮涉嫌自导自演案,他7日清晨从维也纳搭机返台。检方讯后认为涉诬告罪、偽造文书等罪嫌重大且有灭证之虞声押,桃园地院认为,林男有灭证之虞,另有不明共犯,加上此案造成社会人心动盪不安,裁定羁押禁见。
林裕纮日前自称遭到恐吓,在检警追查下,2日循线逮捕涉嫌传送恐吓讯息的许姓男子,许男坦承是自导自演。林裕纮7日从奥地利返台,桃检侦讯后,认为涉嫌重大且有灭证之虞声押。
桃园地院开羁押庭,林裕纮坦承涉犯行使偽造准私文书、诬告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另根据同伙的许姓男子供述,事发后林要求许男删除彼此通讯纪录,且林裕纮自称与许男联络的手机在回国前于火车上遗失,但遗失情形有异于常情。林裕纮也坦承使用LINE、VIBER软体与许男通话是为了避免留下通联,足认有湮灭证据之虞。
林裕纮也坦承知道许男有虚拟帐号的管道,而许男也坦承虚拟帐号来源有自行创设及不详的友人提供,显见尚有不明共犯尚待追查,且创设虚拟帐号本来就是要避免被追查,足见有串证之虞。
另法院也提到,此案情节涉及社会关注重大民生议题、言论自由、人身安全及国家追诉权之行使,林自导自演案对社会安寧造成极大危害,且不当耗损司法资源,扭曲人民言论对全国性民生重大议题讨论的正确性,造成社会人心动盪不安,所伤害及影响之社会及国家层面既深且广。
法院指出,审酌国家刑罚权遂行的公益考量,与林裕纮人身自由的私益两相权衡后,认对林裕纮为羁押处分系属适当、必要,符合宪法比例原则及刑事诉讼法上羁押相当性原则之要求,而有羁押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