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男子约瑟夫于去年骑机车在台中市涉嫌抢夺吴姓商人,价值10万元名牌包及70万元名表未果后逃逸,一审依强盗未遂罪,判3年6月徒刑;约瑟夫上诉二审称,母国发生战争「为以色列人民而战」请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禁令,法官认为战争返国危险应保全自己服刑,裁定自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至明年6月。
检警调查,来台担任业务经理的31岁约瑟夫于2021年间在台中市区骑机车时,与开车的吴姓商人起行车纠纷,吴停车摇下车窗与约瑟夫理论,约瑟夫见吴车内有LV名牌包包,起了贪念竟动手抢夺,2人在拉扯时,吴解开安全带,改以双手拉住名牌包,却被约瑟夫拖到副驾驶座,导致吴左手小指、右手中指骨折。
检警调查,吴姓商人不让约瑟夫抢走包包硬不放手,约瑟夫用右拳殴打吴左脸部,造成吴的左眼球破裂、左眼球破裂合併水晶体脱位等伤害,左眼镜片破损,镜架扭曲变形;就在2人发生争吵斗殴时,也让路边围观目击者愈来愈多,约瑟夫于是罢手骑机车逃逸。
吴姓商人在一审审理时证称,当时他开窗后,2人没有对话,约瑟夫伸手进来,看见那个包就欲拉出去,他一直拉着自己的包包,对方就说「I want your bag」,这几十秒都是在拉那个包,没有做别的事,也没有谈到交通问题,而包包放在他的副驾驶座,对方拉住提把。
约瑟夫则辩称,因吴当时抓住他的右手而且用尖锐物品刺他右手指,情急之下想让吴松手,才随手抓吴的包包,并不是刻意。他并没有向吴说「我就是要你的包包」,只有说「拿回你的包包,我不要你的包包」等语。
一审法官认定,约瑟夫来台工作,见吴车上之名牌背包而临时起意为强盗犯行,遭吴极力反抗未果后,又出拳殴打造成被害人左脸眼部受伤,使其不能抗拒,幸因路旁围观民眾聚集方强盗未遂,念来台期间未有其他前科纪录,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
全案上诉二审,约瑟夫称以色列近期发生战争,包含其母亲、姊妹都面临死亡威胁,其必须返回祖国与家人同在一起,保护自己国家,「为以色列人民而战」等语,请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禁令等语。
二审认为,以色列既因国际局势变化而面临战争威胁,一旦任令其出境返国,无异使其身处险境,恐将难以保全日后接受本案审判及执行之顺利进行;其辩护人称,无逃亡意图、必将返台应讯等,属个人主观说法,并无积极事证足以担保其真实性,难採信,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到明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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