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兆丰弊案的前兆丰金控董事长蔡友才,台北地检署查出,他在兆丰银行董事长任内处理台湾海陆运输集团1.2亿美金贷款案期间,与前兆丰银行敦南分行经理陈世明,带着妻子、秘书、亲属等多人接受该集团以私人飞机到马来西亚招待打高尔夫球、食宿高檔旅游,检方起诉后,台北地院判蔡、陈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2人犯罪所得1万9000元、1万5000元没收。可上诉。
起诉指出,台湾海陆运输集团负责人苏信吉,为筹措向韩国定作购买大型新船资金,自2000年2月3日起,以旗下A DUCKLING、C WHALE等境外公司向兆丰银行贷款,之后苏等蔡友才接任兆丰银行董事长后,再以集团多家境外公司向兆丰银行贷款,其中自2011年5月贷款的部分案件,甚至无须提供担保即获核贷。
甚至有海陆集团贷款案,借款金额由原本美金1500万元,逐步提高到2500万元至4500万元不等金额,总计海陆集团共计获兆丰银行核贷美金1亿2240万元。至2012年底,该集团因业绩下滑,出现逾缴贷款本息情形,2013年6月,该集团向兆丰银行贷款的1亿2240万元中,竟有9666万多元美金遭转列呆帐。
蔡友才及时任敦南分行经理陈世明,明知海陆集团向银行贷款,却接受该集团负责人苏信吉邀约,于2012年10月8日以实地访查该集团在马国设立特殊钻油平台之海上油矿开採计画之预定地作为名目,由蔡友才带着妻子、秘书、陈世明及未成年侄女,一道搭乘苏的私人飞机前往马国沙巴地区的亚庇旅游,并入住当地度假酒店、在高尔夫球场进行球叙,翌日才搭私人飞机返台。蔡一行人的交通、食宿及旅游、球叙等费用全由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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