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副分局长疑似不满林姓女警「自己签给自己」功奖,在她年幼孩子前出言羞辱,让她当场感到委屈落泪。副局长喊冤,强调只是讨论公文,并无出言不逊。警局督察室表示,已针对该投诉派员主动调查。
女警指控,20日下午副分局长看到组长主动签署奖励公文后,就通知组长将她叫到办公室,斥责她为何「自己签给自己」功奖。女警解释,奖励是分局长指示组长亲自签署的,并非由她自己来签,公文上也没有她的职章。女警认为副分局长故意在其他同事面前用质问的口气诬陷她,让她当场委屈落泪。
分局表示,该事件是内勤干部因公文内容意见分歧,分局长获报后,召集相关干部及女警进行瞭解、关怀,当场疏处、安抚同仁情绪。上周六、日分局长均已致电关怀女警,一再说明分局依法处理的决心及态度,今日上午会再召开会议讨论,女警也同意处置作为。有关当事女警之意见及申诉,分局必定依法调查、秉公处理。
该分局副局长说,林女指控并非事实,那天两人是因为活动经费核销的公文问题作讨论,且他也没有出言不逊,对此事感到冤枉。
警局督察室表示,已针对该投诉派员主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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