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若因车祸、意外需截肢或有残肢,有人会想独立火化,未来过世后将骨灰放在一起,台中市议员陈文政表示,在台中若有民眾有残肢,已有医疗证明不能独立火化,只能交给殡葬业者集中处理,比狗、猫等毛小孩办后事还不如,要求市府检讨。民政局长吴世玮回应,要跟相关单位再研议。
台中市议会今天民政委员会业务质询,市议员陈文政要求台中市火化场规定进行检讨。陈文政说,台中市立两处火化场,现行仅规定遗体、流产、死胎可以火化,检附医疗证明的残肢却不能火化,相当不近人情。
陈文政表示,台湾民间讲究身后事应该要「完整」,若不幸因伤、因病截肢,也希望未来能放在一起,接获民眾反映,因伤截肢后医院表示病人可自行带回、或委托合法业者处理,但患者考量若自行带回,台中没有残肢独立火化服务,最后只能忍痛交给业者统一处理。
陈文政指出,摊开全国各殡仪馆规定,目前仅有高雄殡仪馆提供残肢火化服务,医疗截肢属于极端状况,案件数应该不多,就算台中提供残肢火化服务,也不至于排挤到现行火化业务。呼吁民政局因检视相关规定,不要让台中不幸受伤截肢的市民抱憾终身。
民政局长吴世玮回应,根据现行规定,大体火化要有死亡证明书,残肢独立火化部分要再跟卫生局、司法机关研究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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