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女子遭诈骗集团盯上,透过通讯软体LINE佯称,投资股票可获利,使得她匯出100万元,事后才知受骗上当,气得她提告找到帐户所有人李姓女子,同时提出民事求偿,法官审酌后一审判决李女须赔偿百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女2022年8月将申办的银行帐户存折、提款卡、网路银行帐号及密码提供给昵称「(Business)李」的诈欺集团成员,这帐户也被用来匯入诈骗所得。
但李女表示,当时是因为急欲清偿自己债务,才会受到速拨贷网站工作人员指示提供帐户资料与对方,当时也确实收到匯款1万5000元,她绝对没有跟诈欺集团共谋诈骗犯意,况且诈骗金额,也没有一毛钱进入她口袋内,怎会要她付赔偿之责。
但法官认为,女子为心智成熟成年人,学歷为高职毕业,且有相当工作经验,并非懵懂愚眛之人,对诈欺集团惯用人头帐户行诈欺取财犯罪情节,实难诿为毫无所知。
显然可预见将帐户网路银行帐号及密码提供予毫无信赖基础之人作为不法诈骗使用,有帮助诈欺集团利用帐户诈欺及洗钱不确定故意,因此须赔偿廖女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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