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就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长的吴东都,担任庭长时承审纸容器制造公司,因提拨劳工退休金差额不足遭台北市政府裁罚的案件,他与另4名法官都认为,《劳动基准法》第56条第2项处罚规定违宪,裁定停审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判决合宪。这也是15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总统任命作成的首件判决。
优美公司是经营纸容器制造业,遭台北市劳动局查核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度有34名劳工符合退休条件,但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余额不足给付法定的退休金数额,且逾期限仍未提拨补足差额,违反劳动基准法规定,
台北市劳动局要在2016年10月11日处分9万元罚锾,并公布优美公司及负责人名称,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经上诉后,最高行政法院第二庭审判长吴东都及法官张国勋、程怡怡等5人裁定停止诉讼,声请释宪。
刚就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长的吴东都的人认为,《劳动基准法》第56条第2项关于「雇主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前,估算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余额」,余额不足者 ,雇主应于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拨其差额的规定,不符宪法比例原则及平等原则之要求,侵害人民之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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