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完马路比救护车救人重要?日前有骑士行经台北市民族东路与中山北路三段绿灯路口时,突听闻横向车道有救护车要通过,赶紧停下来等待,而一旁的其他驾驶与骑士也停车,不料,竟发现救护车于路口斑马线前停下,等着行人通过斑马线后,再往前行离开;画面曝光后也被网友酸爆「行人表示:在行穿道上我最大」、「除非行人有残疾,不然应该要有罚锾」。
YouTube频道「WoWtchout-地图型行车影像分享平台」分享1段34秒行车纪录器影像,拍摄地点位于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三段与民族东路口,有骑士于绿灯路口要直行,正巧碰到横向红灯道路上有辆救护车闪着警示声、鸣笛要通过,此时,所有绿灯欲直行的机、汽车皆停下来等待救护车通过,岂料,这辆救护车竟然于路口停下来没继续前进,竟是在等待斑马线上的行人通过,待两侧行人通过后,救护车才缓缓的往路口前进并通过,而绿灯的直行的机、汽车才陆续通过路口。
夸张影片一出,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行人表示:在行穿道上我最大」、「别人的命不重要,过完马路比救人重要」、「救护车减速从来都不是为了要礼让,而只是要确认用路人要礼让救护车,但台湾人看到救护车减速都以为救护车要礼让他们」、「除非行人有残疾,不然应该要有罚锾」、「现在行人最大啊,都有无敌星星了,谁敢得罪」、「我如果是家属一定紧张到眼泪直接掉下来」。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转弯遇有行人于可穿越的道路范围内穿越时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而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及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六款明确规定,闻救护车警号应立即避让,基于条例的立法意旨,救护车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执行紧急任务,行经行人穿越道或于行人可穿越的道路范围时,应具有优先通行权。
不避让者可处汽车驾驶人新臺币三千六百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慢车驾驶人可处三百元至一千两百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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