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0岁陈姓女子,在网路找化妆品兼职工作,求才公司宣称商品要在网路虾皮买场上架,想高价租用帐号及网银帐户,日租2500元,陈女见机不可失,赶紧出租名下帐户,日前接获公司通知去领光帐户内90万元,并结清。行员察觉有异报警,警方查出陈女恐遭诈团骗当人头帐户兼车手,而不自知,所幸及时遏阻赃款落入嫌犯口袋。
警方清查帐户发现,对方匯入2笔各2500元租金,并提醒陈女,银行帐户借给他人使用会构成诈欺帮助犯,不仅损失帐户,还要负民事损害赔偿,得不偿失。
陈女说,她日前在网路社团1家化妆品公司徵兼职广告,
透过LINE联繫,对方宣称因商品要上架网路虾皮卖场,需要租用虾皮帐号及网银帐户,每天租金可高达2500元。
陈女缺钱花用,见有利可图,虽未与对方见面仍出租名下虾皮帐户及网路银行帐户,双方并签立「租赁合约书」,自今年10月18日起租用。
对方日前联繫陈女,告知帐户内有公司款项90万元,要求她到银行全数领出,并将帐户清结。陈女不疑有他临柜领钱,银行人员发现她的帐户内有不法金流,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陈女还拿出「租赁合约书」自清,指称她是出租帐户,合约中明定每天下午9时至10时钱支付「薪资」,租用满30日则按交易量给予奖金,请公司承诺仅用于正常买卖交易,如违法使用,随时可终止配合。
眼尖的警方发现,「租赁合约书」内容,竟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而定,提醒陈女该制度是大陆的劳工雇用制度,陈女才恍然大悟,得知遭诈骗集团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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