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Youtube影音平台PO出影片,「把臺湾当成家,孩子却是外国人。老外嘆台湾缺点,国籍太难拿」,移民署表示,持有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其在台出生的子女在居住满一定期间后,纵使已经满18岁,仍可继续居留,如果经认定为高级专业人才,可进一步申请永久居留或直接归化成我国国民。
移民署表示,外国人持有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其在臺出生的子女只要累计在台居住10年以上(每年居住超过183日),于18岁后,还是可以申请延期居留,最长可达6年;6年内如果找到工作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达2倍基本工资或考取我国相关证照,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移民署进一步表示,为配合政府留才揽才政策,针对外国「高级专业人才」除可以直接归化为我国国民外,如果取得永久居留者,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时申请。
如果是外国(特定)专业人才且经许可永久居留,未成年子女于居住满一定期间后(3到5年),也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经许可永久居留后,除非有不法等情形,永久居留证将永久有效,不会因为成年而无法继续在台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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