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联帮堂明仁会伍姓男子,多次于网路刊登广告,谎称「高薪、轻松工作」诱骗5名中辍少女下海卖淫,并以毒品作为牵制,让她们无法轻易脱身。此外,伍男甚至与另名共犯褚姓男子拍摄少女性爱影片,藉此胁迫对方肉体还债,不法获利至少百万元。新北地检署昨(10)日依违反儿稍性剥削防治罪嫌,正式起诉伍、褚二人,涉案少年则移请少年法庭审理。
检警调查,今年初从中协寻中辍少女时,赫然察觉多名少女惨遭伍男等人仲介怂恿又或威逼卖淫,更以毒品咖啡包控制眾人、利用毒瘾让她们无法轻易脱身。
据了解,伍男与旗下帮眾属于竹联帮明仁会「南新庄分会」。警方查出眾人活跃于新北市新庄、树林、桃园龟山等地专门吸收中辍生加入帮会,更屡次于树林区等地持械斗殴,行径嚣张,今年3月6日时也曾前往台北万豪酒店,参与仁堂明仁会的春酒餐叙。
警方追查发现,涉案褚男同时与其中一名卖淫少女互为情侣关系,未料却趁着一次发生性行为时,以手机偷拍性爱影片后逼迫对方下海卖淫。另一名巫姓少年同时被警方从其数支手机中查获罪证,后以涉妨害秩序案移送调查。
侦查期间,伍、褚二男否认犯行,新北地检署昨依违反儿少性剥削条例之「意图营利而媒介少年为有价性交行为」、「意图营利而以胁迫方式使少年为有价性交行为罪嫌」起诉二人;至于褚男同时另涉刑法「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女子性交」、及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的「拍摄少年性影像」罪。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保护自己、远离毒品!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