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为剥夺犯罪所得,落实刑法没收新制,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办理「侦查中及判决确定后查扣财产之变价」。今年3月7日拍定大陆籍抽砂船后,连江地检署再次嘱托士林分署变价拍卖一艘违法电鱼的快艇,10月24日以34万4000元卖出。
全案起于大陆籍刘姓男子等4人,受雇于大陆籍不名人士「三哥」,去年4月21日驾驶快艇在东引禁止限制水与内,使用电鱼枪捕鱼,经马祖当地居民发现报案,海巡署第10海巡队当场查获,刘等人利用防鲨器材捕鱼,案经连江地院判决刘等人6、7月不等,宣告没收快艇。
福建连江地方检察署继今年3月7日合作顺利以688万元拍定大陆籍抽砂船后,再嘱托士林分署变价大陆籍违法越界电鱼之快艇,在两机关积极合作下,顺利以34万4000元卖出,为国库挹注收入。
士林分署表示,为彻底断绝大陆渔船越界电鱼及抽砂船越界盗砂之违法行为,将持续与连江地检署携手合作,积极办理经判决确定没收之大陆籍船舶的变价事宜,以落实没收新制,并维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及领土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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