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与印度签署劳务合作备忘录(MOU),劳动部表示,引进印度移工是为因应产业缺工补充人力,积极回应各界期待新增移工来源国,以利雇主多元选择,会循序按照我国规定引进,并无外电报导称会立刻引进10万印度移工,会在落实社会安定及促进经济发展前提下,将持续透过台印度双方工作层级协商后续执行计画,以确保劳工素质,不得影响社会安定,补充产业缺工需求。

印度劳工赴全世界各国工作约近1800万人,工作国家遍及欧美亚地区,包括澳洲、日本、新加坡、美国、英国、沙乌地阿拉伯等国,我国目前也有印度劳工从事专业工作约计2700人。劳动部表示,全球多个国家都有引进印度劳工经验,不应对特定国家劳工预设性别及种族偏见。另我国与印度经贸关系紧密,且印度为新南向重要国家,双边推展劳工合作关系是重要工作之一。

我国与印度签署MOU后,台印度双方仍须透过工作层级会议,讨论后续开放行业数额、移工资格条件、双边法规调适及引进作业流程等配套,而且就业服务法规已明定,移工必须有当地国行为良好证明(无犯罪纪录),才能申请签证来台,引进劳工素质及条件均需符合规定。

劳动部强调,移工引进应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及不影响社会安定,将採循序渐进、稳健务实态度,审慎规划开放引进,并无外电所称立即引进10万印度移工之情形。此外,对于印度移工语言能力、专业能力、学经歷及行为良好等资格条件,以及妥善规范印度移工来源地区等,劳动部均会纳入审视评估,以符合我国需求。

为确保印度移工来符合产业所需,发展署将提报双边工作层级会议讨论,规划採「定额渐进」方式逐步推动,确保印度移工法遵素质,不得影响国内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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